據(jù)了解,目前央行已經和信息產業(yè)部達成協(xié)議,同意電信用戶繳費信息接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并已經責成各地人民銀行和電信企業(yè)推進這項工作。手機欠費記錄今后將作為不良信用信息,進入到銀行的個人信用檔案,最終,會讓你拿不到房屋或者其他的消費貸款。(4月21日央視經濟信息聯(lián)播)
看到這條消息,消費者和運營商應該都會露出微笑,然而其內涵肯定是不同的。對消費者而言,面對在銀行貸款問題上可能會遇到極大麻煩,以后便不敢對電信運營商有絲毫的怠慢,運營商成了“上帝”,因此,消費者的微笑應該是“苦笑”或者“無奈的笑”;對運營商而言,因為有銀行信用作為“武器”,可以使消費者“不戰(zhàn)而逃”,不再損兵折將,而坐收漁利,因此,運營商的微笑是“歡笑”或者“開心的笑”。
曾經被運營商視為“衣食父母”的消費者,似乎總是在被動地接受所有的安排,而廣大消費者大聲疾呼的改善電信資費不合理狀況的問題,運營商們似乎總是視而不見。這下好了,聯(lián)合銀行來給消費者上了一個緊箍咒,雖然看似合情合理,實則是一種資源壟斷下的霸王策略——要求消費者必須無條件遵循運營商的規(guī)定。
為何這樣講?理由是這樣的:當運營商在自身收費問題都還沒有解決或者解釋清楚之前,銀行和電信運營商的信用管制也沒有基本的法律公正和道德公平。消費者只要選擇了一家電信機構,那么就要求你必須在一定的時間內支付足額費用,雖然選擇服務的確需要付費,但是消費者無力擺脫“欠費”所帶來的信用管制,不管欠費是出于客觀或主觀。而最要命的是消費者在運營商的選擇問題山極端有限,這種情況下,也就是說無論如何消費者都只能是單方信用管制的對象。
為什么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收到的投訴中,中國移動的投訴案件居“榜首”?這個號稱“溝通從心開始”的企業(yè),卻沒有少從消費者手機里面“揩油”,其他幾家也沒少賺錢,從這個層面看,不管是其自身技術問題還是與其他利益團里的“合謀”問題,都與“企業(yè)誠信”極不相稱。如果僅僅從其自身的利益點出發(fā)來要求消費者必須做到“誠信”,那么消費者也完全可以從自身的利益點出發(fā)要求運營商必須做到“誠信”,銀行或者其他機構同樣也應該以“誠信”為由限制電信運營商的某些涉及關鍵利益的行為,否則,消費者難以信服。
實際上,欠費兩個月不能夠說明消費者就是“不講誠信”,計入誠信系統(tǒng)后,也不能說明這個誠信記錄就有十足的法律依據(jù)。“欠費”和“誠信”被某些利益集團主觀地套上“內在聯(lián)系”,實則令人費解。電話欠費在什么情況下可以作為誠信記錄?這個問題不是央行和電信運營商的一紙協(xié)議就能定論的。因此,與其說電話欠費計入誠信系統(tǒng)是考驗消費者信用,不如說是運營商向消費者發(fā)出的一個警告。
顯然,不管是央行,還是電信運營商,都把誠信問題完全歸咎于消費者了。一個合理的誠信考評應該是在一種綜合性測量體系下進行的,在事關房貸這樣的敏感金融問題上,央行和電信運營商不能對消費者信用程度的測評操之過急。當然,如果是電信運營商害怕自己的受損,那么一個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消費者話費不足時提醒消費者補足費用,否則立刻給予停機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