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增長應帶給民眾感受得到的福利
    2007-07-03    作者:陳君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中國勞動學會主辦的“深化企業(yè)薪酬制度改革促進構建和諧社會”論壇指出,2002年,中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2422元,到2006年達到21001元,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年均遞增12%,比同期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年均遞增9.2%高2.8個百分點,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職工實際工資收入水平增長最快的時期。
  工資增長本是最令民眾開心的事情,然而,這則報道卻引來一片質疑之聲,贊成者寥寥無幾。這說明,專家眼中的工資增長數(shù)據(jù)與民眾的感受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原因在哪里?專家給出的數(shù)據(jù)顯示,在剔除了物價上漲的因素之后,年均遞增仍達到12%。至少在物價上漲這一因素方面,所謂工資增長進入最快時期的說法就近乎一種自欺欺人的幻覺。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shù)(CPI)是衡量通貨膨脹的主要指標之一。然而,這個指標自身的缺陷導致了它的失真。在CPI權重中,食品所占的比例最大,達到30%(美國只占14%左右,即便加上飲料也只有15.4%)以上,食品價格走勢和CPI走勢相關性很強,而在2002年至2006年間,食品價格走勢是最平穩(wěn)的,基本上沒有大的上漲,CPI數(shù)據(jù)相對也比較低,專家在計算工資增長數(shù)據(jù)時扣除的物價上漲因素是不實的。
  另一方面,從2002年到2006年,是房價漲幅最快的幾年,房價漲幅在這幾年中超過一倍的城市并不鮮見。但是,這一漲幅并未在CPI中充分體現(xiàn)出來。首先,在2002年到2006年8月以前,在CPI權重中,居住類價格所占權重不足10%,而美國居住類的權重占到42.1%,國際上大多數(shù)國家都在30%以上。直到2006年8月,我國才把居住類在CPI中的權重調整為13.2%。居住類權重過低導致CPI與房價的關系存在一定程度的脫節(jié)。
  其次,CPI反映的是租金而不是房價變動。對租房者來說,其居住價格變動是通過實際租金來體現(xiàn)的。對擁有住房者來說,其居住價格變動是通過虛擬租金,即一定時期居民租用住房可能要付出的租金來體現(xiàn)的。在2002年至2006年間,雖然房價快速上漲,而租金并未有明顯變化。這使得CPI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房價過快上漲給人們生活帶來的壓力,也使得專家扣除物價指數(shù)得出的工資漲速發(fā)生了扭曲。
  而且,工資分配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步正發(fā)指出,在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yè)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因此,如果不就行業(yè)進行細分,只是籠統(tǒng)地提到工資增長多少,等于掩蓋了行業(yè)差距,是沒有實際參考價值的。事實上,說中國職工實際工資收入水平進入增長最快時期的說法與其他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之間存在著巨大差異。我國職工工資占GDP的比例,1989年是16%,到2003年則下降到12%,所謂工資增長超過GDP增長的說法明顯存在矛盾。
  今年2月9日的《環(huán)球時報》也報道稱:“國際ECA”在全球45個國家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印度人的工資增長將是最高的,公司預計年工資增長為12%,考慮到通貨膨脹,他們實際的工資增長是7%。”“年工資增長為12%”(沒有剔除通脹因素)已經是全球最高,我國剔除通脹因素之后竟然可達到12%,此數(shù)據(jù)的真實性難免要遭人質疑了。
  對工資增長速度的夸大可能誤導決策層,使他們忽視工資漲速過慢對內需的制約。工資增長必須能給民眾帶來感受得到的福利和感受得到的購買力,否則,這種數(shù)字游戲就會失去意義。因此,我們現(xiàn)在需要做的是繼續(xù)推動工資的增長,讓民眾能夠坦然應對房價、學費、醫(yī)療費用等的持續(xù)上漲,而不是為他們構筑起一個并不存在的虛擬的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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