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央視《經濟半小時》播出“鄭州成立住宅投資公司壟斷經適房和廉租房市場”的新聞,報道說今年7月26號,鄭州市政府以紅頭文件的形式,下發(fā)了一份通知,正式宣布要組建一家由鄭州市國資委出資、房管局負責業(yè)務管理的國有獨資企業(yè)——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負責并壟斷鄭州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市場的建設。公司將按照公司法市場化運作,不增加財政風險和負擔,在維持正常運轉的情況下,不以賺錢為最終目的。
站在管理角度,這兩種說法統(tǒng)統(tǒng)只能歸結于幼稚。其一,產品的性價比是否最有益于公眾,不是你一個公司說了算的。理論上說,所有國企都是為了在維持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為社會提供物美價廉的產品,都沒有以賺錢為最終目的。甚至在很多地方,考核國企優(yōu)劣的標準已經降低到了底線:還能不能正常發(fā)工資。為此,不惜為其減免稅費、貸款。但結果是產品性價比低劣成為了國企的標志。其中一些產品,公眾有權拒絕使用,于是生產這些產品的國企改制、破產消失了;另一些產品,公眾無權拒絕,于是一些壟斷國企能活下來,還活得很好,然而產品性價比的低劣如故,甚至還變本加利,幾乎引發(fā)了全國人民的憤怒如潮涌。彼時有人說國企,特別是壟斷國企代表了全國人民的利益,立時就引來噓聲一片,F實已經如此殘酷,關于鄭州市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在維持正常運轉的情況下,不以賺錢為最終目的的承諾,其可信度有多高、實現可能有多大呢?
其二,這樣一個壟斷經適房和廉租房市場、含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企業(yè)一旦在營運過程中出了問題,一定會造成財政難以承受的風險和負擔。一種可能是因為企業(yè)的逐利天性或者因為壟斷企業(yè)內部普遍存在的管理失控造成的成本虛高導致產品性價比低劣,而政府在確定保障性質的經適房與廉租房價格時卻必須以接受人群的經濟承受能力為第一考慮對象,為此,財政就不得不填錢進去提高其性價比,理想狀態(tài)下可以投資1個億解決的問題最后可能要投資2個億、3個億乃至更多;另一種可能是公司經營不善難以維持,對于其它企業(yè),政府或許能不聞不問,但對這樣一個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壟斷企業(yè),政府怎么可能不聞不問呢,企業(yè)可以倒,但社會保障不能倒啊!聞也好,問也罷,都是離不開錢的,怎么能說不增加財政風險和負擔?
反復看了幾遍新聞之后,我發(fā)覺自己越來越迷糊了,我愣是沒看明白,這家公司究竟是做什么的!好家伙,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周轉住房和農民工公寓要搞,舊城改造、小區(qū)配套升級要搞,爛尾樓托管要搞,相關金融投資工作也要搞,基本上,可以宣布鄭州市的絕大部分基礎建設市場不存在了,被這家公司壟斷了么!你不可以說它是地方政府的一個規(guī)劃部門,因為它實際上是一個依靠經營活動生存的企業(yè);你又不可以說它是一個企業(yè),因為它所有的經營活動至少在名義上是為了實現社會保障目的,那么,如何協調其規(guī)劃管理與社會保障、市場經營職能呢?誰能保證其規(guī)劃管理、社會保障職能不會全部淪為市場經營職能的附庸?我以前在壟斷的棉花企業(yè)工作,省長要求我們嚴防死守不讓棉花流通到外省,但農民想賣到外省,因為外省收購價高,于是我們就以投機到把為名沒收人家的棉花、罰人家的款,我們也說,只有我們棉花公司是真正維護棉農利益的,棉花公司的存在,也不主要是為了經營,而是為了維護棉農利益與國計民生穩(wěn)定啊。
實際上,我不是不明白其出發(fā)源點,那就是說,市場是逐利的,是不可以信任的,而行政管理是絕對可以信任的,將一切置之于行政管理的控制之下,則一切問題都可以迎仞而解。計劃經濟體制的出發(fā)源點,也正在于。是啊,按計劃提供產品,按計劃生產,不缺少不浪費,多好呀,在純理論框架體系之內,計劃經濟模式幾乎就是完美的,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一定會發(fā)現:萬事萬物并非存在于一個僵化不變的框架之內,并不都是可以屈服于精英們的意志、可以計算、不可能出任何紕漏的。否則,如何解釋,國企,特別是占盡一切資源的壟斷國企就是生產不出性價比高的產品來呢?同理,壟斷性質的鄭州市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能造出性價比高于市場產品的房子來嗎?我說:NO!歷史經驗一次又一次證明了這個結論。
鄭州市在這方面犯下的最大錯誤,就是沒有將政府的宏觀調控、社會保障與正常的市場經營行為統(tǒng)一起來,沒有設定各種行為的邊界。例如鄭州市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擬定經營的舊城改造、爛尾樓托管、相關金融投資工作,這還算是社會保障嗎?這是完完全全的市場經營行為,怎么能打起社會保障的旗號來做呢?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種種政策措施落不到實處,首先要搞清楚,這種種政策措施是否是實事求是、可以現實操作的,例如政府應該對廉租房實施補貼,但你不能要求不承擔此項義務的市場經營者也來承擔此項義務啊;蛘哒f,你必須因此給予市場經營者額外補貼。例如政府管理不規(guī)范,導致部分經營者與管理者相互勾結,將保障性住房挪作它用了,就應該反醒管理程序上的漏洞并力圖改革,而不是干脆另起爐灶。只要管理程序上的漏洞存在,另起爐灶后不是一樣出問題嗎?其他一些國家確實也設立了專門機構管理保障性住房,然而,他們管理的,只是這些房子的配置、維護,何曾連開發(fā)、建造甚至連整個城市的絕大部分基礎建筑市場一起給計劃了!
政府的宏觀調控、社會保障與正常的市場經營行為沒有邊界,燴成一鍋粥,其具體行為必然不明析、不規(guī)范,必然是無法監(jiān)控的。無法監(jiān)控則必然導致暗箱操作、瘋狂攫利、肆意瓜分。鄭州公共住宅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擬成立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會是由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社會一些專家,包括一些低收入家庭的代表組成,恐怕也就是一個擺設,旁的不說,單單是一個企業(yè)的經營成本帳目以及具體經營行為的利弊,是這些非專業(yè)人士監(jiān)督得了的嗎?
歸根到底一句話,太多人還是迷信于行政權力,太希望維持行政權力、強化行政權力,用行政權力包打天下,總以為萬事萬物存在于一個僵化不變的框架之內,是可以屈服于精英們的意志、可以計算、不可能出任何紕漏的,總在有意無意地往計劃經濟的老路上走。結果,無一例外是播下龍種、收獲跳蚤。因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這樣理想的、一成不變的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