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金周的產(chǎn)生背景看其存廢價值
    2007-10-08    楊杰    來源:大河報
  人啊,人。這是黃金周期間最適用的一句旅游觀后感。但是,即使不考慮黃金周的安全、生態(tài)、交通成本以及對事后勞動生產(chǎn)率的影響,僅從黃金周產(chǎn)生的背景來看,其功能已日趨異化,建設一個強制性的彈性休假制度已刻不容緩。
  黃金周誕生于1999年。其產(chǎn)生的主要原因應該說有兩點:
  一是刺激消費,拉動內(nèi)需。1999年正值東南亞金融危機結(jié)束,國內(nèi)經(jīng)濟內(nèi)需低迷,通過黃金周這種長假、通過旅游這種新興的休閑方式,刺激公眾的休閑、度假需求,成為當時的一個最優(yōu)選擇,其結(jié)果也證明了這一點。二是保障公眾的休假權利。一些專家指出:“黃金周制度雖然是一種帶有強迫性質(zhì)的休假制度,但它能夠有效地保證普通的工人、辦事人員及至部分農(nóng)民工能夠完享七天的假期。一旦沒有這種強迫性,那么毫無疑問,在勞工和資方力量還很不對稱的情況下,所謂的休假就只會是海市蜃樓!
  但是,目前這兩個重要的背景都發(fā)生了變化。目前整個社會的消費早已升溫,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保持著較快的增長態(tài)勢。今年前6個月,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為3.6萬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3.3%。在這一背景下,黃金周的存在與否,顯然已不會對消費和內(nèi)需產(chǎn)生更大的拉動力,相比較其利益背后的安全、生態(tài)、交通等看不見的綜合成本,其存在的價值更需考量。
  而從保障公眾休假權利來看,固然公眾可以享受長假期,但休閑質(zhì)量卻日趨下降。一方面是旅游景點票價上升和旅游費用的上漲,一般要比平時高出不少,這無疑額外增加了普通消費者的成本,尤其是對于那些作為黃金周旅游主體的中低收入階層。
  另外,黃金周的“擁擠”已使旅游的休閑價值大幅下降,游客在各地遇到的各類不痛快層出不窮。這樣的休假實在沒有多少“休閑”可言,不受罪、不挨宰已相當不錯了。
  所以,從真正維護公眾休假權利、提高公眾休假質(zhì)量、提升公眾幸福感的角度看,黃金周的“廢止”或至少是“改良”已迫在眉睫。目前,從技術上看,景區(qū)接待量的控制、小黃金周的實施當然是可以迅速實施的,但亟須的,是要通過法律手段,建立一個強制性的彈性休假制度。
  所謂強制性的彈性休假制度,是在現(xiàn)有《勞動法》規(guī)定的“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基礎上,對法律條文予以修訂,賦予其強制性和自由支配性,并完善其法律責任,尤其是要考慮“計件制”下如何保障公眾的休假權利。
  世易時移,自應與時俱進。黃金周存廢之爭已有多年,即便只是公眾的一廂情愿,有關部門也不應再忽視這一日趨增大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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