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合作建房的命運仿佛一則寓言
    2007-11-16    楊耕身(湖南 編輯)    來源:新京報
  我們寧愿將合作建房現象,視為民眾對穩(wěn)健市場經濟機制的吁求。若說溫州合作建房的夭折,依然留下了一份精神遺產,那么政府部門應當將它繼承、擔當起來。
  曾被全國各地的購房者寄予厚望的溫州個人合作建房,在成功“拿地”一年后無法取得任何突破,最終轉為一個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據11月15日《上海證券報》報道,“涉嫌欺詐”“開歷史倒車”等來自各方面的反對意見,使溫州個人合作建房蒙上了陰影。而作為發(fā)起人的趙智強則表示,“合作建房缺乏政策支持,只能走房地產開發(fā)的路子!
  不論是失手還是蓄意,合作建房這只珍貴但易碎的玻璃瓶最終還是掉到地上。來自溫州的這一聲清脆響聲,不應只是破碎了各地人們躍躍欲試準備效仿溫州合作建房的企圖。若說它的出現有著什么樣的意義,在我看來,都不會超出一則寓言的意義范疇。那個賣火柴的小女孩,劃著了她手中的火柴,有了夢,但火柴最終會有劃完的時候。溫州合作建房的命運,甚至更多地方合作建房半途而廢的命運,正是這樣一則在現代房地產生產方式以及高房價時代出現的寓言。至于這個寓言更現實更深層的含義,則是有關政府部門必須理會的。
  既使在溫州合作建房成功拿地之后,輿論善良期待之余,也都無不對其將遇到的法律及政策,甚至人性的難題做出理性的分析。早在2005年,當北京合作建房在首次拿地遇到困境之時,便有學者指出,個人合作建房作為一種落后的生產方式,這是深層的、內在的、致命的。至于合作建房這個組織,將是濃縮公司數百年發(fā)展史上遇到的一切棘手麻煩與困難的風險,因為它的職能是一個房地產公司,但它又是一個個體集合組織,所以它無法規(guī)避這些必然的風險。既使成功,也將為日后永無休止的經濟糾紛埋下隱患。溫州合作建房之路最終沒能走得更遠,而作為標志性事件的一部分,其更為吊詭的結局竟然是,它轉而“淪為”房地產開發(fā)商。
  如果說,溫州合作建房的終結,是因為它顯然是一條違背市場專業(yè)化分工的倒退之路,那么,一時在各地不時出現的合作建房做法所寄托的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卻不應當在對現象本身的關注中被消隱。市場會淘汰落后的生產方式,但市場不應淘汰公民居住的權利。因此,我們寧愿將合作建房現象,視為民眾對一種穩(wěn)健市場經濟機制的吁求。這不僅包括,要通過政府調控之手,真正使房地產市場走上健康發(fā)展之路,使畸高的房價真正實現理性回歸,也包括對那些可能會被市場拋棄的人們履行“托底”保障之職能。若說溫州合作建房的夭折,依然留下了一份精神遺產,那么政府部門應當將它繼承、擔當起來。
  房地產市場的拐點與理性何時真正來到,來自政府的保障如何擴大覆蓋面?就在溫州合作建房發(fā)生“質變”之日,11月15日《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了“全國10月份房價漲幅創(chuàng)新高”的消息:國家發(fā)改委和統(tǒng)計局昨日聯合發(fā)布的調查顯示,10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9.5%,漲幅比上月高0.6個百分點;環(huán)比上漲1.6%,漲幅比上月低0.1個百分點!敖衲隄q幅確實很高,今年全國房價普漲已成定勢!薄切╇S著在溫州合作建房命運中起伏的人們,將以怎樣的心情面對這樣的一個現實?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