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調(diào)整需要什么樣的測算依據(jù)
    2007-12-26    若夷    來源:北京青年報

  “建議把起征點提高到3000元/月為宜!薄盀槊裆嫞缒軐p除費用標準再適當調(diào)高一點,會受到群眾歡迎!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分組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時,圍繞工薪費用減除標準(俗稱“起征點”)的修改,人大委員們展開熱議。(12月25日《中國經(jīng)濟時報》)

  那么,個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是否會由此得到一個更合乎民意的調(diào)整呢?從目前的情形來看,似乎并不樂觀。有關部門認為“2000元/月的標準已經(jīng)具有前瞻性”,而相關的依據(jù)是:據(jù)“測算”,2000元/月的標準將“減少財政收入約300億元;同時,工薪階層納稅人數(shù)占全國職工總人數(shù)比例將由50%左右降為30%左右”。
  現(xiàn)代法治語境下的立法過程,實質(zhì)上就是一個相關利益方博弈的過程。因此,有關部門出于自身行政方面的考慮,希望個稅標準修訂幅度不要過大,能“兼顧財政承受能力”,無疑是可以理解的,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測算與依據(jù),還要合乎民眾的直觀感受或相關事實。
  記得兩年前,將工薪費用減除標準由8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的那次立法修訂中,有關部門也曾做出類似的“測算”并將之作為標準不能再提高的基本依據(jù)———1600元/月的標準,將減少個人所得稅280億元,工薪階層納稅人將從占總人數(shù)的60%減少到26%。但隨后我們看到,事實上不僅政府個稅收入沒有如“測算”預期的那樣減少,而且工薪納稅人更沒有像預測所說的“減少到26%”。國家稅務總局的數(shù)據(jù)顯示,扣費標準提高到1600元/月以后,2006年全國個人所得稅的收入繼續(xù)保持增長,全年完成2452億,增長17.1%,同期職工平均薪酬僅增長14%;而今年前三季度,全國個稅共征收2413億元,已接近去年全年水平。至于工薪納稅人比例,眼下財政部公布的50%的比例,說明兩年前所謂“減少到26%”的數(shù)字測算并不準確。
  當年,個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成倍提高并沒有導致財政收入下降,也沒有降低納稅人比例,那么假如由1600元/月到2000元/月,提高不過25%(且不考慮物價的上漲),也很難斷言財政收入會減少300億、工薪納稅人比例會下降到30%。
  因此,筆者以為,雖然有關部門擔心財政收入減少的心情不難理解,但相關的測算如果用來作為個稅調(diào)整的依據(jù)時,還是應當盡量科學嚴謹,否則,既不能使我們找到一個真正切合民意和財稅事實的個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同時無形中也是對政府公信力的一種折損。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