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影響和諧的悖論
    2008-02-19    池墨    來源:法制晚報

  “廣州搞限價房和單位自建房,都是兩個敗筆,我強烈反對!”據(jù)《新快報》報道,廣州市政協(xié)委員、合富輝煌集團(房地產(chǎn)企業(yè))董事長扶偉聰近日炮轟限價房政策。他說限價房給社會帶來了新的不公平,影響社會和諧。

  限價房影響和諧,這一番高論完全可以入選2008房地產(chǎn)市場奇談怪論語錄。在扶董看來,取消限價房,讓商品房一枝獨大,把商品房價定得高高的,讓房地產(chǎn)商從中賺取到大把的鈔票,社會就“和諧”了。
  扶董的牢騷讓我們看到,限價房的政策顯然已經(jīng)觸及到了房地產(chǎn)商的切身利益,影響了他們的收益。
  只是,扶董給出的限價房影響和諧的理由未免有點危言聳聽。對高得離譜的房價采取限制措施,是國家針對房地產(chǎn)市場作出的宏觀調(diào)控。雖然限價房對價格作出了限制,但也是建立在保證房地產(chǎn)商有利可賺的基礎(chǔ)上的,只是與商品房比,這種利潤要“微薄”一些,這對于習慣了賺大錢的房地產(chǎn)商來說,顯然是不適應的。因此,房地產(chǎn)商出現(xiàn)攻擊限價房政策的言論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扶董還認為,廣州作為一個大都市,房價也應該與國際接軌。確實,國際上一些國家的房價水平很高,比如瑞士是全世界房價最高的國家之一,以價格最高的蘇黎世州為例,在蘇黎世市區(qū)或風景區(qū)的房價每平方米約合1.5萬—4萬元人民幣。只是瑞士人均收入 很高,即使是超市售貨員,買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也僅相當于其3—6年的總收入。
  國際上有一個通行的計算模式,就是要看這個地方或城市的房價與收入比究竟是多少。國際上還有一個“慣例”,就是當一個地方房價與收入比超過7以后,就會被公認為“房價難承受的地區(qū)”。而現(xiàn)在國內(nèi)的一些城市,居民用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收入才能購買一套住房已經(jīng)成為“國內(nèi)慣例”。
  扶董的“語錄”充滿了悖論,我們大可一笑了之。

  相關(guān)稿件
· 謹防開發(fā)商唱衰限價房“唱功升級” 2008-02-19
· “限價房影響社會和諧”說何其荒謬 2008-02-19
· 先別急著罵“限價房影響和諧論” 2008-02-19
· 限價房影響了誰的和諧? 2008-02-19
· 憑什么說限價房影響和諧? 2008-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