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再次發(fā)生藍藻的報道引起各方關注。對此,專家認為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而非異常狀態(tài),并呼吁公眾應理性看待(4月20日《新京報》)。
去年發(fā)生藍藻,今年又發(fā)生了,太湖藍藻可不“已是常態(tài)”了嗎?但專家以此為據(jù),呼吁民眾“理性看待藍藻”就有些問題了,好像是在說太湖藍藻無法改變了,接受現(xiàn)實吧!氨傲邮潜傲诱叩耐ㄐ凶C”,難道藍藻也是“藍藻常態(tài)”的通行證?
歌里唱道: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顯然太湖的“常態(tài)”應是“水上有白帆,水下有紅菱,水邊蘆葦青,水底魚蝦肥”,而非“水上有藍藻,水下有淤泥,水邊藍藻藍,水底淤泥黑”。因此,“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絕對是一種“異常狀態(tài)”。
公眾之所以如此關注太湖藍藻再次出現(xiàn),就是擔心飲用水危機再次出現(xiàn),在于對“太湖污染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的不滿和擔憂。專家拋出的“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非但不是“震驚”良藥,反而成了“上火”干柴。
事實上,將“太湖藍藻已是常態(tài)”用于告誡公眾“理性看待藍藻”的敘事邏輯就是:藍藻頻發(fā)不是短期內能改變的,已然類似“天災”,與政府部門的治理舉措無關。其反映的就是事故發(fā)生后的“卸責常態(tài)”:政府部門在給相關事故定性時,總是趨向于強調不可抗力,強調“天災”因素,從而將自身責任降到最低。“藍藻常態(tài)”的表述使用的正是“卸責常態(tài)”的邏輯和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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