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東莞派發(fā)紅包的另類解讀
    2008-06-26    作者:張永琪    來源:中國網

    廣東東莞市將拿出1.2億元,向12.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fā)放紅包,發(fā)放標準為每人1000元。(6月25日南方日報)

    對于東莞市動用財政派發(fā)紅包怎么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筆者的看法可能與許多人不盡相同。
    東莞向1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派發(fā)紅包,動用的是公共財力,那么公共財力能否承受得了?回答當然是肯定的。這些年,東莞市的經濟發(fā)展很快,財力已很充盈,這次派發(fā)的“紅包”,畢竟只有1.2億元,只占財政收入的很小一部分,拿出這筆錢,財政完全能夠承受得起。再說,公共財政本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過派發(fā)紅包的方式返還一部分給市民,體現(xiàn)了公共財政的使用要義。
    東莞向1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派發(fā)紅包,突出重點,未搞平均主義,這也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東莞目前有戶籍人口170多萬,而常住人口則有800多萬。如果搞平均主義,每人100元的紅包都派發(fā)不上。即使平均派發(fā)了,那又能解決什么問題?然將派發(fā)放重點放在低保對象、五保戶、低保邊緣戶等七類人群身上,每人就能夠派發(fā)1000元,這對解決困難戶因物價上漲的困難,還是能夠解決一些問題。
    東莞向1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派發(fā)紅包,在內地開創(chuàng)了先例,也是件很有爭議的事情。那么是不是因此就不去嘗試呢?東莞市沒有采取消極做法,而是敢于 首嘗“螃蟹”,這也體現(xiàn)了敢闖敢試的精神。因為,這筆錢畢竟還是發(fā)到低收入戶籍人員手中,若能起到很好的穩(wěn)定效果,今后可以擴大范圍,堅持做下去。如果負面效應大于正面效應,到此打住就是了,這總比循規(guī)韜矩要好許多。
    東莞向1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派發(fā)紅包,在程序上也是合法的。此前,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見當前物價高企,在一次座談會上表示,東莞可以學習香港特區(qū)、澳門特區(qū)的做法,“向市民發(fā)點錢,以抵消CPI高速增長的影響!保5月1日南方日報-東莞有意給市民發(fā)"紅包"抵消CPI高增長)這次,他在6月24日召開的全市領導干部會議上正式公布了這一消息,說明此舉已經經過了集體研究,不再只是個人的意愿。對于程序上合法的做法,已經沒有必要橫加挑剔。
    東莞市率先向2萬低收入戶籍人員發(fā)紅包,說明他們敢于正視事實,不回避存在的矛盾,不能不由分說就給予否定。至于其實際效果如何,目前下結論還為時過早。我們不妨耐心一點,等待觀望一陣子,待其實際效果出來了在作評說。但不論其后來的效果如何,他們以積極的態(tài)度探索問題,解決問題,還是值得肯定的,若先入為主,不由分說一概加以否定,只會挫傷探索者的積極性,延緩社會變革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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