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永登縣發(fā)生出租車集體罷運事件
    2008-11-11    記者:王志恒 郭剛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蘭州11月10日電 11月10日,由于不滿當地大量非法出租車輛干擾客運市場,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發(fā)生了上百輛出租汽車集體罷運事件。

  記者趕到甘肅永登縣縣城,看到停運的出租車整整齊齊地擺放在永登縣交通局大門口公路兩側,大街上很少能夠看到有出租車在行駛,給永登縣城居民出行帶來很大不便。
  罷運出租車司機代表馬江山告訴記者,罷運從上午9點開始,全縣共有合法運營手續(xù)的出租車280多輛,參加當天罷運的有160多輛。
  馬江山說,罷運的主要原因是當地非法營運的“摩的”和出租車數量日漸增多,嚴重影響了合法出租車的收入。據他們了解,目前縣城有700多輛非法營運的“摩的”和出租車。這些非法車輛和合法出租車爭搶客源,展開低價惡意競爭,導致他們的收入大幅度下降,目前每天營業(yè)收入只有20元左右,只能維持基本生活。
  罷運司機代表陳永順介紹說,從2006年開始,永登縣成立了三家出租車運營公司,一些當地農民和下崗職工,出資3萬多元購買了車輛,加入三家公司在當地從事出租業(yè)務。剛開始每個月他們有上千元的收入,后來隨著非法營運的出租車越來越多,合法出租車的收入越來越少,現(xiàn)在每天的收入還不到剛開始的一半。他們已經多次向縣交通局和公安局反映情況,但是問題得不到解決,迫不得已,只好采取停運的手段以達到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目的。
  永登縣交通局局長郭世靈告訴記者,從事非法出租車營運的主要是縣城一些私家車車主,他們?yōu)榱搜a貼自己的用車費用,偷偷從事非法載客業(yè)務,營運時間和地點隨時變換,即使被交通部門執(zhí)法人員抓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也只能罰款了事,而不能吊銷行駛證、駕駛證,起不到威懾作用。于是出現(xiàn)非法出租車被交通部門“抓了罰、罰了放”的惡性循環(huán)現(xiàn)象。
  郭世靈說,雖然交通管理部門執(zhí)法存在取證難、處罰手段有限等困難,但是該縣交通局一直在加大打擊力度。11月5日,就在這次出租車罷運事件發(fā)生之前,縣交通局會同永登縣交警大隊、永登縣行政執(zhí)法局出臺了《整治縣城交通秩序實施方案》,開展“百日整治行動”,對包括非法出租車營運在內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永登縣出租車仍沒有恢復正常營運。馬江山等罷運司機表示,他們將一直罷運,直至縣有關部門能夠給他們一個取締非法出租車的明確時間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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