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區(qū)近來“天寒氣短”的緊張局面,似乎在對國內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改更進一步地“推波助瀾”。而電價的上漲11月20日已成事實。 可以預料,能源資源類產品的密集漲價之勢,在2009年底,在遲疑的經濟復蘇中,在與歐美貿易合作關系摩擦不斷之時,在即將舉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新的宏調方略之前,毫無疑問成為人們觀察中央政府未來經濟政策走向的一個重要因素。 由于低碳經濟時代到來,改革能源資源類產品定價體制不可避免。為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為了實現(xiàn)產業(yè)轉型,為了促使國家經濟結構發(fā)生根本調整,國內必須推進能源資源類價格改革,建立一套更能反映市場運行規(guī)則的能源資源類價格改革機制。但這是否一定要以加重普通民眾的負擔為代價? 人們看到,國際原油期貨價格已經從今年初每桶32.40美元的最低位上升到北京時間11月20日下午4點的79.45美元高位,而據有人測算,當下國內成品油價對應的卻是每桶90美元的油價,已經漲過界了。國內成品油價在過去的11個月間五上三下。最新一次的成品油價完成上調,意味著成品油價的頻繁調整將成為常態(tài)。與之相對應的是,諸如水、電、天然氣等關系到公眾利益的資源產品,其價格或已進入上調期,或蓄勢待發(fā)。 自11月初以來,國內天然氣批發(fā)價格平均每噸已暴漲500-700元,漲幅平均已超過兩成,并且漲勢仍在持續(xù)。雖然發(fā)改委已否認年內上調天然氣價格,但中石油日前聲稱其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已完成向三大石油公司的意見征詢,這意味著天然氣價格改革并不會太遠。而國家發(fā)改委8月初公布的《近期能源資源產品價格改革進展》,其實已被視為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將不斷加速的明確標志。 政府判斷現(xiàn)在是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的最佳時機,這的確很有道理——國際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處于低位運行,國內經濟回暖,暫無通脹壓力。然而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調整過程的實質就是利益再分配的過程,與市場接軌后的能源資源類價格,國內普通民眾階層能否承受? 在“漲聲”不斷中,為了減少矛盾和擔憂,政府始終采取“走一步看一步”的辦法,試圖逐漸理順價格關系。過去幾年間,政府為避免激化矛盾所選擇的手段就是對兩大石油集團進行補貼,讓其繼續(xù)執(zhí)行低油價政策。水電油氣等壟斷企業(yè)紛紛提出漲價的需求,其理由無一不是本企業(yè)虧損。在過去國際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高漲期間,這些企業(yè)全部被要求從大局出發(fā),承擔社會責任,即使已經市場化的煤價也曾被政府多次臨時管制。在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調整上政府一直顯得小心翼翼的背后是,需要通過價格的控制在民生與利益集團之間做出平衡。 雖然從宏觀趨勢來看,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已迫在眉睫,但以往的經驗,種種的怪象,卻屢屢讓人不能不生疑:為什么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會陷入一改革就漲價的怪圈?為什么無論國際市場成品油價格是暴跌還是暴漲,不管處于哪個市場周期,國內成品油價格的上調永遠合理?為什么目前涉及的水電油氣企業(yè)在談及虧損之時,幾乎都無法清晰地給出一個成本?為什么在國際油價最低谷之時,價格主管部門沒有按照新的油價標準調整到最低點,反而在國際油價上升期間不斷上調油價?為什么國內能源資源類產品生產壟斷企業(yè)在政府宏觀調控之下,都能以“斷供油品要挾”,而當放松管制之后,價格的最終掌控之力又會向這些壟斷企業(yè)傾斜? 眾所周知,能源資源類產品的價格改革最終目的是改革不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使其能夠真實地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但目前“成本+利潤”的定價機制,以及能源資源類產品生產領域的壟斷現(xiàn)狀,是否使得所謂政府定價往往演變成企業(yè)與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之間的討價還價,結果是成本漲多少,價格就提多少? 而在充分競爭的市場環(huán)境中,企業(yè)出于追尋利潤的天然動機必然會努力降低成本。壟斷的天然優(yōu)勢則使得企業(yè)這種動機大大減弱,繼而產生了成本上漲、價格就要跟著上漲的局面,這又如何能促使其在企業(yè)內部消化成本?如果不能消除市場壟斷,如果不能建立有政府、企業(yè)、消費者共同參加的價格協(xié)調機制,不能通過共同談判、協(xié)調,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又如何能在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的應有權益的同時,還能保障生產者開展正常經營的積極性,并防止一些企業(yè)濫用市場壟斷地位謀取高額利潤? 可見,歸根結底,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不能只見漲價而不見改革。只要現(xiàn)有壟斷體制不變,盡管每次在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調整期間,都有專門涉及保障低收入人群的條款;盡管政府試圖在不觸動既有利益的格局之下,力圖保障民生,但若沒有一個有效的競爭市場,就無法形成市場價格。而如果沒有一個清晰的成本機制,沒有一個有效的競爭機制,沒有一個合理的市場環(huán)境,又如何從客觀上讓公眾信任能源資源類產品最終的調價幅度?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最終又何以取得成功? 國內天然氣壟斷企業(yè)占據國內天然氣市場份額超過80%,這幾乎決定了國內的天然氣價格與油價一樣,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場定價。據悉,正在制定的國內天然氣定價機制,將與原油及煤炭價格掛鉤,其出廠價格可能上調20%-30%,但我們卻看到國際能源署11月10日表示,由于美國非常規(guī)天然氣生產特別活躍,同時全球經濟危機導致市場需求下滑,預計2012-2015年,全球天然氣將嚴重供應過剩,出現(xiàn)約2000億立方米/年的過剩供給。如果國內天然氣壟斷企業(yè)要求漲價的理由是與國際接軌,那么,人們就會質疑,其天然氣產品成本價是否有可能要比國際市場價格低很多? 因此,當我們看到曾經由于資產泡沫推動導致資源現(xiàn)貨價格上升,并最終導致終端消費價格上升,導致CPI迅速上升,導致金融危機突然爆發(fā)的時候,我們是否會感到,繼續(xù)維持寬松貨幣政策的可能性,在本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舉行之后,將會發(fā)生某種根本性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