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樓市調控應避免重蹈覆轍
    2010-01-14    作者:雨汀    來源:北京日報
    “一個月時間內第5次出手調控樓市”——對國務院最新下發(fā)《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媒體是這樣描述的。
  近期,國務院及各大部委對調控樓市的表態(tài)“次數”及政策“條數”甚多,而在這個節(jié)骨眼上下發(fā)的通知,其最大意義實際上有兩個:一是將此前各大部委下的“軍令狀”仔細梳理、歸攏到一塊兒,從“加大打擊囤地”到“執(zhí)行差異化信貸政策”,“新招”雖不多,但任務是很明確、很系統(tǒng)地派下去了,還特別強調“在房地產市場秩序和保障房建設方面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二是將上一輪樓市調控時的“殺手锏”——“二套房貸首付不得低于40%”重新亮出來了。2007年末,正是因為這條規(guī)定,樓市高溫才“應聲而落”。
  但時至今日,“調控”已不再是2007年末那件簡單的事了。在全社會都陪著樓市坐了一趟超音速過山車之后,人們有理由憂心政策執(zhí)行的力度,憂心新一輪樓市調控的效果,憂心短期調控過后又會出現什么。
  從2007年到2009年,短短兩年時間里,樓市從“被調控”到“迎來政策‘解放軍’”(潘石屹語),再到現在連續(xù)10個月單邊上漲,一線城市房價躥升至歷史最高水平;也是在這兩年里,土地市場從頻頻流拍到央企“攻城略地”,再到現在“談論地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每拍出一塊地基本都是地王”;還是在這兩年時間里,開發(fā)商從“聯(lián)名上書要求‘救命’”到自稱要當“豬堅強”,再到現在放言“不差錢”、“沒有降價的動力”;而買房者在這兩年里從“等待調整到位”到“背著十萬八萬的現金去看房,卻往往因房主‘坐地漲價’而告吹”再到現在“重新陷入觀望”……
  大落、又大起。在經歷過這一切之后,尤其是在普通百姓都看慣了“天量信貸”、“土地出讓金”、“囤房囤地”這些詞語,聽慣了“房地產帶動了多少多少行業(yè)”、“貢獻了多少多少地方稅收”這些說法之后,他們有理由憂心,新一輪調控會不會為地方化解,下一步又將如何清理“地方出臺的越權減免稅及其他與中央調控要求不相符合的規(guī)定”。也許是巧合吧,就在國務院通知下發(fā)的同一日,杭州市宣布了“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發(fā)房價款1.3%的補貼金”。
  中國房地產業(yè)不缺短期政策,這些政策往往基于一時的經濟情況和社會問題而匆匆確定。中國房地產業(yè)缺乏長期政策,缺乏能真正不為開發(fā)商威脅(如“要死也是銀行先死”)和地方政府不為眼前利益所動的政策,缺乏真正平衡好地方與中央利益(讓地方政府不單靠賣地獲利)、平衡好現在與未來利益(不靠一次性土地出讓金獲利)的政策。那種“冷”了就打激素,熱了就猛藥退燒的方式畢竟不能繼續(xù)。從這個意義上講,當今年新一輪樓市調控“發(fā)力”之時,以上一輪無疾而終、越調越熱的調控為鑒,應該說不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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