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業(yè)的時薪制該取消了嗎?
    2008-09-08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在律師所有單調乏味的工作中,計時也許是最讓人受不了的。律師行業(yè)的時薪制已經沿用了幾十年,但削減成本給許多公司的法律事務預算帶來了很大壓力,要求以其他收費方式代替按小時付費的呼聲日益高漲。
  原因很簡單。大型律師事務所里新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律師的時薪就高達235英鎊(合425美元)。并且,英美多數(shù)大型律師事務所還為所屬律師設定了目標,每年的付費小時從1300到1800不等,甚至可能更高,超額完成任務的律師經常還能獲得獎金。但客戶們抱怨這種時薪制對付費小時的數(shù)量看得比質量還重,并且還可能刺激有些律師故意拖延時間。
  一些律師事務所開始采取固定收費方式,并根據結果獲得績效獎金。美國泰科集團在年初和英國律師事務所Eversheds簽訂的一份合同中采取的就是這種收費方式。Eversheds以固定收費方式承接了泰科的商業(yè)法律事務,并且如果它能將泰科的滿意度提高35%而同時將對泰科的起訴降低15%,那么它還能獲得一筆獎金。
  以先前判例為依據的許多法律案件比較適合采用固定收費,而具有不可預測性的訴訟案件不太適合采用固定收費。因此針對后者,一些律師事務所采取前期估算,而另一些律師事務所則將按時收費和固定收費結合起來收費。也有一些美國律師事務所分享部分訴訟和解金。例如,2006年3月,NTP公司在對Research In Motion提起的專利權訴訟案中勝訴,并從后者那里贏得了6.13億美元的賠償金,NTP的代理律師事務所美國Wiley Rein & Fielding獲得了約2億美元的薪酬。
  找到一種新的收費模式并不是件輕而易舉的事,因為一個律師的技能、知識和經驗很難被量化。但不管哪種收費制度替代了時薪制,它都必須便于使用,并且必須顧及雙方的利益,即對于客戶來說,收費必須清晰透明,對于律師事務所來說,必須保證有利可圖。

(王云編譯自9月5日英國《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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