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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住證再次成為輿論焦點。 據12月26日《法制晚報》報道,經過整整3個月的調查和準備,河南省法律界較有影響的10名律師把兩份《法律建議》寄往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在這兩份寄往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常設機構和最高行政機關的“建議書”中,10名律師明確提出,“全國各地暫住證及類似制度嚴重違反法律,應予審查撤銷”。 老實說證件是個讓人無話可說的東西,沒有它是萬萬不行的,可有了它真的就什么都行嗎?別說此次被河南十律師炮轟的暫住證吧,就是有專門立法、對于公民來講最為重要的身份證的權威,在使用過程中也常會遇到不少的挑戰(zhàn)。 不久前,已經在京落戶且已買房的一位朋友,雖然拿著北京市的身份證,卻也沒能如愿給剛出生的寶貝女兒上上戶口。 原來有一個人的身份證還不夠,他老婆的外地身份證信息與戶口簿上不符,有關部門說讓他尚在哺乳期的老婆趕回千里迢迢的南方補辦二代身份證后再來。身份證尚且有不頂用的時候,暫住證在現實生活中又能起到多少實實在在的作用呢? 身份證、暫住證、居住證、城市綠卡,還有工作證、出入證、職業(yè)資格證……想來在外游走真不知道到底兜里得揣上多少證才保險?說句心里話,真的需要個證,咱們還不如集中精力把那身份證制度搞完善了。 借著這暫住證問題,我要對剛面世不久的二代身份證說叨幾句:按說現在都高科技了,能不能把咱們的新一代身份證變成一個可以不斷寫入各類信息的集約性存儲卡?能不能在持卡人有變更事宜時,到有關部門報備改動就行了?那樣的話,二代身份證不就可以替代暫住證了?有了這樣的身份證,民警只需拿著類似于公交車上的讀卡機,查驗身份拿卡一刷便知,這樣多省事! 我相信這些憑現有的條件完全可以辦到,而且有了信息存儲卡的功能也就不需要什么暫住證、居住證來越俎代庖了。試想一想,如果到哪都要暫住證,那我今天在北京工作、生活得辦,明天到了上海也辦,后天到了黑龍江還是得辦,一個地方一個證,這其中你除了看到重復又重復的形式主義,又能提升多少管理的效率呢? 說句不客氣的話,遇事就要新辦卡,遇事就新立個規(guī)矩,往好聽了說是管理缺乏手段缺乏藝術,往不好聽了說,那就是只管形式不管效果的懶惰。 沒有人質疑城市需要管理,反對暫住證的人也未必不清楚日益城市化的種種問題,事實上,暫住證的存與廢不單單是個技術問題,它其實是對城市管理現狀的質疑———小小的卡片本身并不承載什么實際的道德和法律內涵,但它的有無、它的多寡,以及對它本身的管理卻能著實體現一個城市管理者的能力、水平,乃至它所秉持的公共價值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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