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洋垃圾”須擴展生產者責任
    2007-01-25    社論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洋垃圾”傾銷不是一個新問題,但卻是我們不得不持續(xù)面對的嚴肅命題。
  最近,英國一些無良人士向我國傾銷“洋垃圾”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從《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今天清晰揭示出的“洋垃圾”背后的利益鏈條來看,反“洋垃圾”傾銷的戰(zhàn)斗還任重道遠。而正因如此,解決這樣一個問題,又顯得更為迫切。
  從國人近年來經歷的多起“洋垃圾”傾銷案可以看出,“洋垃圾”傾銷原本并沒有太多復雜性,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些發(fā)達國家的出口者違背了人類社會基本的正義律,以一種不道德也不可持續(xù)的出口方式將有毒有害垃圾轉移到發(fā)展中國家來。而分析國內原因,我們則在一個巨大的“洋垃圾”需求市場中,看到了利益的蠱惑、道德的喪失、監(jiān)管的漏洞以及執(zhí)法中的無奈。
  利益是“洋垃圾”轉移乃至形成產業(yè)過程中的關鍵詞。一個名為“巴塞爾行動網絡”的國際環(huán)境組織曾對中國南方一個叫“貴嶼”的小鎮(zhèn)做過田野調查。研究者們發(fā)現,盡管“貴嶼”的地下水已被嚴重污染,村民們呼吸著骯臟的空氣,天空中彌漫著黑色的煙塵,但為了利益,這里的一些商人依舊在做著電子廢物的相關生意。與“貴嶼”類似的故事,在本報記者的筆下,也再次得到呈現。利益,而不是別的,蒙蔽了一些人的眼睛。
  利益,一方面體現在廢物的貿易者甚至走私者身上,另一方面,則體現在消費者身上。正是后者,撐起了一個巨大的“洋垃圾”需求市場。他們因為貪圖于廉價的外來的“垃圾”(當然,這些“垃圾”多半已被改頭換面重新包裝過),而膨脹了廢物貿易者對于不法利潤的追求欲望。
  顯然,切斷“洋垃圾”背后的這根利益鏈條,將會阻斷“洋垃圾”傾銷的主要落腳點。而剪斷鏈條的任務,既有賴于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進行約束,也需要民眾的道德自覺。法律是道德的底線——尤其在法律似是而非的模糊地帶,更需要消費者清醒意識到“洋垃圾”的危害性,在貪圖廉價使用和努力抵制兩種選擇中,堅決選擇后者。
  法律當然也應該發(fā)力。盡管目前中國在廢舊物品的管理體制上還存在一些缺陷,但是控制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遺憾的是,當下監(jiān)管中的漏洞并不少見,這從輿論一直吁請加強相關方面監(jiān)管的呼聲中,也可見一斑。更令人尷尬的是,現實執(zhí)法過程中,由于廢物貿易者與走私者或鉆法規(guī)空子,或采取各種辦法迂回抵制,致使一些管理部門在執(zhí)法過程中備感無奈。
  這種無奈從國外不法商人非法出口洋垃圾的手段中就可以看出。出口者或是謊報,在報關的時候,將洋垃圾以別的名義進行報關;或是夾帶,將洋垃圾夾帶在正常的物品中。垃圾的分類本就十分復雜,而海關僅僅通過抽查的方式,往往難以阻止“洋垃圾”的進入。
  無疑,治理“洋垃圾”傾銷的問題,須從呼喚民眾的環(huán)境意識覺醒,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加強立法監(jiān)管以及重懲不法貿易者等方面著手。這顯然是一個多管齊下的系統性工程。在“洋垃圾”傾銷事件不時出現的背景下,提高這個系統性工程的運作質量,當是最切實的任務。而與此同時,我們也認為,從源頭上提出解決辦法,比之在被傾銷地的圍追堵截,更符合正義原則,也更具有實際效用。
  從制造的源頭進行干預的辦法,不是我們的發(fā)明!鞍腿麪栃袆泳W絡”此前就在其一份名為《出口危害》的研究報告中提及。在這個環(huán)境組織看來,一方面,需要制造者采取預防原則,在制造過程中盡量不讓有毒元素進入產品當中;另一方面,實行生產者負責的原則,擴展生產者的責任,強制要求生產者收回廢品——以直接收回的方式或者通過第三方。
  “巴塞爾行動網絡”的建議至今沒能引起國際社會的真正重視,并不是因為是否可操作的原因,而更應歸咎于一些發(fā)達國家采用了偷懶的辦法,情愿違背道德原則,默許垃圾被出口到一些發(fā)展中國家。事實上,從操作性來說,無論是生產商的新產品是在國內銷售,或是出口到國際市場上,實行生產者負責的原則都是行得通的。在輿論更多地譴責國內無良商人以及監(jiān)管不力的當下,對源頭的治理多一份關注,應是有別樣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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