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給“農民工”更名
    2007-02-28    作者:慕毅飛    來源:北京青年報
  最近,有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取消“農民工”這個稱謂,把他們統(tǒng)一稱為工人(2月27日《今日安報》)。此舉的目的,無疑旨在給農民工創(chuàng)造一種公平、公正的社會環(huán)境,其用意甚善。不過,從實質意義看,這樣做未必會有好的效果。就農民工目前的狀態(tài)而言,我主張還是不要給“農民工”更換稱呼。
  農民工亟須改變的是待遇,而不是稱謂。如果以為稱謂一變萬事大吉,那肯定是太天真了。讀一讀魯迅的《一件小事》、郁達夫的《春風沉醉的晚上》,不難發(fā)現(xiàn),“工人”一詞也曾是受苦受難、沒有地位、備受歧視的社會角色。只是后來翻身做了主人,勞動條件改變了,生活待遇改善了,社會地位提高了,工人雖然還叫“工人”,原本帶有的歧視色彩卻悄然改變了,F(xiàn)在就農民工而言,需要輿論監(jiān)督、需要社會關懷、需要政府重視、需要法規(guī)支持、需要人大代表來呼吁的,同樣是如何從勞動條件、生活待遇與社會地位的改善與提高著手,進一步改變農民工的生存狀態(tài),而不是匆匆忙忙把“農民工”這個稱謂打入歷史的冷宮。
  目前看來,保留“農民工”這個稱謂,有助于為這個特殊的弱勢群體提供扶助與關愛。設立“農民工”的求職專場,降低“農民工”的求職成本,建造廉租的“農民工”宿舍,開辦專門的“農民工子弟學!,開通平價的“農民工”醫(yī)療通道,為“農民工”維權提供法律援助……直到春運專門為“農民工”提供各種便利服務,無不需要“農民工”這個稱謂作引領;尤其是各類媒體專門為農民工開設專題、專欄、專版,以及各類相關的征文活動,更是多以“農民工”冠名。只要給農民工帶來的是實實在在的好處,“農民工”之稱也會是充滿暖意的。
  當農民工還沒有真正遠離不公平、不公正的時候,保留“農民工”的稱謂,既有利于提醒社會繼續(xù)關注這一特殊群體的存在,也有助于政策、法規(guī)給這一群體提供更多、更實在的關懷。如果過早地為“農民工”更名,農民工失去的將不僅僅是一個反映實際身份的稱謂,還有可能是他們所急需的關懷與扶助。還是讓“農民工”這個詞匯活在現(xiàn)實的大詞典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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