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品學兼優(yōu)”應該“生生可貸”
    2007-07-20    黑龍江 楊鳳霞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12日在教育部門戶網(wǎng)站進行在線咨詢時表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沒有規(guī)定“品學兼優(yōu)”。(《華西都市報》)

  讓所有的學生都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這首先是一種公平。就如貧困生不是學生也不是父母的錯一樣,家庭出得起學費,甚至家庭很富裕那也不是學生的錢,而且從年齡上來講,絕大多數(shù)大中專學生都已經(jīng)是成年人了,讀書時父母可以給他們錢,也可以不給他們錢。大學不是義務教育,國家可以收費,父母也應該有權不出錢,所以,別管學生的家庭條件如何,只要學生想辦理助學貸款,國家就應該同意。其次,這可以培養(yǎng)學生的自立精神,F(xiàn)在的孩子大都是嬌生慣養(yǎng),讓他們自己負債上學,這可以起到督促他們早日自立的作用。再次,這有利于培養(yǎng)學生的誠信意識,想貸款就必須講誠信,不然銀行就可能拒絕你的貸款申請。而貸款后更得講誠信,不然以后想辦理房貸、車貸等可就沒那么容易了。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