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番薯”給誰吃
    2007-12-17    王煒    來源:人民日報
    限價房被比作“番薯”,但它畢竟是可能帶來暴利的“番薯”。有錢人完全可以一邊吃著魚翅,一邊把“番薯”裝進口袋,再把它變成利潤。政府部門應當嚴格監(jiān)管,避免限價房成為尋租者的新目標。  
    廣州老百姓翹首企盼的首批限價房本月即將面市,與之配套的《廣州市限價商品房住宅銷售管理辦法》卻讓老百姓有些失望,因為《辦法》沒有對購買者的收入作任何限制。他們擔心,如果高收入者都能隨便買限價房,那普通市民怎么辦?
    老百姓的擔心并非多余。之前被中低收入者寄予厚望的經(jīng)濟適用房就曾走到了“開名車住經(jīng)濟適用房”的路上。
    反思經(jīng)濟適用房制度出現(xiàn)問題的原因,一是早期銷售權掌握在開發(fā)商手中,政府沒有進行嚴格監(jiān)管,開發(fā)商稍玩一點貓兒膩,就可以把房子賣給自己的“關系戶”。二是對購買對象的資格、尤其是收入水平缺少嚴格限制。當年,到單位的財務處隨便開張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證明就可以去買經(jīng)濟適用房,幾乎是公開的秘密。有錢人甚至可以花錢雇上幾十個民工去通宵排號。
    最終,經(jīng)濟適用房在一些地方整層整層地落入了有錢人和“關系戶”的口袋,真正需要的老百姓卻望塵莫及。從經(jīng)濟適用房的情況看,人們難免擔心限價房出現(xiàn)類似問題。
    面對百姓的質(zhì)疑,廣州市的相關官員曾指出,限價房雖然價格較低,但戶型控制在90平方米以內(nèi),而且上市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對高收入者缺乏吸引力,并且稱“如果有錢人真的不吃魚翅要來吃番薯,我們不能說偏不賣給他番薯!边@樣的思路更讓老百姓憂慮。
    從理論上講,商品房的銷售應該遵循愿買愿賣的市場原則,不應該對什么人關上大門。限價房雖然也具有商品房的屬性,但其之所以價格低,是因為政府減免了部分土地出讓收益和配套稅費,實際上是政府進行了投入,更具有公共資源的屬性。在目前限價房僧多粥少、供求矛盾非常突出的情況下,應當優(yōu)先供應給最需要的家庭,讓政府的投入發(fā)揮最大的效用。
    此外,限價房雖然只是“番薯”,但它畢竟一般比周邊商品房便宜三成左右,是可能帶來暴利的“番薯”。有錢人完全可以一邊吃著魚翅,一邊把“番薯”裝進口袋,再想辦法把它變成利潤。而對大多數(shù)普通市民來說,他們?nèi)绻圆簧线@個“番薯”,可就要“餓肚子”了。所以,政府部門還是應當對銷售進行嚴格監(jiān)督,保證不同收入者公平競買,避免限價房成為尋租者的樂園。
    好制度一定要執(zhí)行好。未雨綢繆的預防永遠比亡羊補牢的追究更有效,盡管限價房的目標群體——“中等收入者”這一概念尚難明確界定,政府部門仍然有責任為限價房設計一套公平合理的銷售管理制度,讓老百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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