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漲價是因為《勞動合同法》實施?
    2008-01-04    作者:李承志    來源:東方早報

  近日,多個知名啤酒公司證實,啤酒價格肯定將上調(diào),而且漲幅不會小。這一波啤酒價格調(diào)整將是全國性的,具體的時間各個省市有所不同。除了原料漲價外,人力成本因新勞動法的實施而上升也是啤酒漲價的一個重要因素。(1月3日《南方都市報》)

  筆者認為,把因《勞動合同法》實施作為用人成本上升的前置條件,進而成為一個行業(yè)漲價的理由,既是對《勞動合同法》的一個誤讀,也是對公眾的一個誤導(dǎo)。
  如果依照這些啤酒公司的漲價邏輯,所有涉及用工的企業(yè)在《勞動合同法》框架內(nèi)無論選擇哪種用工制度,都會因《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而加大用工成本,那么是否需要發(fā)改委下一個統(tǒng)一漲價的命令來消化由此帶來的企業(yè)用工成本漲高因素?顯然是不可能的,如果是那樣的話,《勞動合同法》豈不成了全國物價上漲的幫兇。
  筆者認為,《勞動合同法》如果造成企業(yè)勞動用工成本上升,只能說明企業(yè)并沒有學(xué)會正確駕馭《勞動合同法》。把啤酒價格上漲歸咎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只能是啤酒企業(yè)提升價格的借口,絕不是理性姿態(tài)。如果企業(yè)總是變著法兒地給漲價尋找借口,控制物價上漲總體水平極有可能成為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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