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司機利益訴求要有暢通渠道
    2008-11-20    新華社記者:楊進欣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針對重慶、海南三亞、甘肅永登等地爆發(fā)的出租車司機罷運事件,全國總工會近日表示,由于在管理體制、行業(yè)指導、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深層次矛盾長期得不到化解,出租車司機缺乏合理、順暢的訴求渠道,各類群體性事件頻發(fā)。
  的確,保障出租車司機利益訴求渠道暢通,對于確保出租車司機正當、合法權益不受損害,確保社會安定意義重大,應當成為有關方面努力的方向。
  出租車司機缺乏合理、順暢的訴求渠道,與出租車公司內(nèi)部缺少應有的工會組織有關。據(jù)了解,目前出租車從業(yè)人員中農(nóng)民工占70%,工會組建率低,職工入會率低,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出租車司機申訴體制和機制上“失靈”,司機權益受到侵害或者找不到正當申訴渠道、尋不到解決問題的途徑,矛盾只會越積越多。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jiān)督權。要保障出租車司機的表達權,首先要加快和完善工會,讓出租車司機通過工會有序地、合法地、理性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就要求工會組織貫徹胡錦濤在同全國總工會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和中國工會十五大部分代表座談時發(fā)表的重要講話精神,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工作,把更多資源和手段賦予工會組織,切實維護好出租車司機的合法利益,成為出租車司機意愿表達和權益維護的第一選擇,成為出租車司機名副其實的“保護神”。
  保障出租車司機利益訴求管道暢通,政府管理部門的職責不可或缺。要建立和完善出租車司機與政府管理部門的定期溝通機制,讓司機通過合法、正規(guī)的投訴渠道來表達自己的訴求,并積極收集和采納他們對政府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還必須規(guī)范管理出租汽車運營市場,徹底斬斷管理部門和出租車公司的利益鏈。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