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在假日宣布車輛限行新政
    2009-04-07    作者:阮占江    來源:中國青年報

  4月5日,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環(huán)保局聯(lián)合召開“繼續(xù)實施交通管理措施”新聞發(fā)布會。北京市交通委委員、新聞發(fā)言人王兆榮表示,為鞏固北京奧運會交通和空氣質量治理成果,在廣泛的民意調查的基礎上,北京市決定在今年4月10日后,繼續(xù)實施交通停駛政策。本次停駛措施將從今年4月11日持續(xù)到明年4月10日。(《京華時報》4月6日)

  和此前相比,這次新鮮出爐的北京限行政策有了諸多明顯的進步與亮點。比如,把輪換周期由一個月一換改為13周一換,避免了以前那種變動過于頻繁、不方便記憶的弊端;首次將五環(huán)路劃出了停駛區(qū)域,并把每天的停駛時間縮短了兩小時。應該說,這些調整都是對此前社會輿論的及時回應,也使得限行更加合理可行。不過,新措施中也有一個明顯的遺憾,即有關方面公布限行新政的時機與方式本身不甚妥當。
  在道路資源始終相對有限乃至緊張的情況下,汽車數量不斷增加,必然會導致道路擁堵。因此,絕大多數人都會支持限行,限行也完全可以在現有法律制度、程序所允許的范圍內光明正大地進行。
  遺憾的是,有關方面卻選在4月5日——清明節(jié)假日宣布了限行新政。從各方面的情況來看,這實在算不上是一個智慧與理性的選擇。此前,很多人就一直在追問4月10日之后,究竟還限不限行。同時,也不斷有市民與法律專家質疑限行本身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的一些問題,比如有沒有搞聽證,有沒有法律的權限與法律支持等。如今,有關方面卻選在清明假日這個公共關注度明顯不高的時候宣布繼續(xù)限行,難免給人一種單方面突然襲擊的感覺。而且也極容易讓人在被動接受的情況下,產生不必要的抵制心理,失去對限行的認同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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