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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劉錚 曾琴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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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6月30日電
為促進汶川地震受災地區(qū)糧食增產和農民增收,6月30日發(fā)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提出,糧食直補、農資綜合直補等資金適當向受災地區(qū)傾斜。 《意見》要求,穩(wěn)定受災地區(qū)糧食市場。適時充實受災地區(qū)中央和地方糧食儲備,增加受災地區(qū)市場供應。對已安排出庫的抗震救災中央儲備糧,新糧上市后要及時補庫。 “做好市場應急調控預案,運用中央和地方糧食儲備吞吐,確保當地市場穩(wěn)定!薄兑庖姟访鞔_,中央財政對拋售的中央儲備糧統負盈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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