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漸次啟動,中央編辦副主任表示,此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必須實現嚴格控制機構數量和人員編制的目標。(12月27日《人民日報》)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共進行了五次大的政府機構改革。
從總體上講,取得的效果比較明顯,每次改革都有新的突破。1982年的改革取消了干部終身制,1988年的改革首次提出了“轉變政府職能是機構改革的關鍵”的重要命題,1993年的改革又首次提出了政府機構改革的目的是適應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1998年的改革則把重點放在了解決政企不分的問題上,2003年的改革則明確提出了行為規(guī)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和政府運行新模式。
同時,也必須看到,五次改革雖然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解決了許多困擾政府運行的實際問題,但是,也留下了許多遺憾,最大的遺憾就是每次改革都沒有能夠很好地解決機構雍腫、人員膨脹的問題,甚至,每改一次,機構增加一批、人員增多一批。據了解,全國的財政供養(yǎng)人員比改革開放初期已經增加了幾倍,過去是四、五十名產業(yè)工人養(yǎng)一名財政供養(yǎng)人員,現在是十名產業(yè)工人就要養(yǎng)一名財政供養(yǎng)人員,地方財政的可用財力,大部分都被用在了保證政府機關的正常運轉方面,很難擠出財力發(fā)展社會事業(yè)、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建立社會保障機制。
也正因為如此,雖然政府運行機制得到了較大完善、政府職能得到較大轉變、政府的運行目標也越來越明確,但是,由于機構龐大、人員眾多,政府的運行效率始終沒有得到提高,相反,卻帶來許多諸如職責不清、職能交叉、效率低下、服務水平不高,甚至吃拿卡要、推諉扯皮、貪污腐敗等方面的問題,不僅制約了政府職能的發(fā)揮、政府效率的提高,也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和降低了政府的影響力、號召力和凝聚力。
所以,新的一輪政府機構改革能不能實現預期的目標,達到理想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政府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取決于機構和人員能不能得到有效精簡和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次機構改革,都會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發(fā)展的具體要求和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實際情況,組建一些新的機構,成立一些新的部門,增加一些新的人員,同時,撤并和取消一些已不適合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要求的機構和部門,調整一些人員。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是新機構的組建和人員的配備相當容易,也相當迅速,老機構的撤并和取消卻十分艱難。很多情況是,新機構、新人員已經到位,老機構、老人員卻繼續(xù)運轉、繼續(xù)存在,形成政府機構的新一輪膨脹。
那么,此輪機構改革能不能打破這一怪圈,不重蹈過去的覆轍呢?將是對新一輪機構改革的最大考驗,也是對新一輪機構改革的最好檢驗。
從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始的改革看,似乎在這方面并沒有大的突破,仍然延續(xù)著過去的改革套路,特別在人員配備方面,在老人員沒有有效分流的情況下,又增加了許多新的人員,財政供養(yǎng)人員極有可能出現新一輪的膨脹。
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僅僅停留于會議、文件層面,顯然是不行的,也是無法控制這種局面的,而必須從制度、機制、體制和監(jiān)管等各個方面入手,加大檢查、考核、監(jiān)督和獎懲力度,把機構改革的效果與黨政主要負責人的政績、任用和提拔緊密結合起來,促使其按照機構改革的目標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