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發(fā)布限薪令后 全球掀金融企業(yè)限薪潮
    2009-02-10        來源:京華時報

  在全球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金融企業(yè)的薪酬問題一時間被置于媒體的聚光燈下。從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針對華爾街高管發(fā)布限薪令,到英國政府宣布審查銀行薪酬機制,再到中國財政部印發(fā)《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圍繞金融企業(yè)高管天價薪酬的爭論已從金融風暴的中心地帶——美國蔓延到金融產業(yè)剛剛起步的中國。

英國:高管薪酬調查已在英展開

  英國政府8日宣布將審查銀行薪酬機制,調查銀行高層主管高薪酬與擅冒高風險之間的聯(lián)系。英國媒體同日報道,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受政府救援銀行擬給高層員工發(fā)放巨額獎金。一時間眾怒難平,要求限制銀行高管薪酬并改變銀行薪酬制度的呼聲日益高漲。

  銀行高管將被問詢

  財政大臣阿利斯泰爾·達林8日宣布“眼下在啟動對銀行管理模式的審查”,以期“就銀行董事會的風險管理效力提出建議,包括薪酬如何影響(決策者)冒險”。
  英國《星期日電訊報》援引達林的話報道,這項審查“也將調查董事會運作方式、機構投資者角色以及我們的操作是否符合國家最佳慣例”。
  他當日接受英國廣播公司采訪時說:“這些銀行家需要明白,要不是納稅人介入解救他們,一些銀行今天將不復存在。他們要想將來得到任何政府援助,就要受到嚴格限制,不僅在放貸方面,也包括員工薪酬!
  財政部7日晚宣布已啟動對銀行及其獎金結構的調查。下院財政部特別委員會定于10日至11日問詢大批在經濟危機爆發(fā)前不當操作巨額資金的銀行高管,包括蘇格蘭皇家銀行前首席執(zhí)行官弗雷德·古德溫、哈利法克斯銀行前首席執(zhí)行官安迪·霍恩比以及英國萊斯銀行集團、巴克萊銀行、匯豐集團等銀行高層主管。

  銀行“頂風”犯怒

  風聲日緊之際,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受援銀行卻打算“頂風”發(fā)放獎金,一時間激起眾怒。
  《星期日電訊報》報道,蘇格蘭皇家銀行接受政府200億英鎊(約合296億美元)注資后,計劃拿出大約10億英鎊(14.8億美元)發(fā)給17.7萬名員工作為獎金。
  不過,蘇格蘭皇家銀行8日發(fā)表聲明說,已與政府就薪酬問題商談,尚未作出決定。“獎金將大幅縮減,出現(xiàn)重大損失的部門將因失敗沒有絲毫獎賞。”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說,接受政府170億英鎊(252億美元)援助的英國萊斯銀行集團眼下計劃以股份形式發(fā)獎金,價值數億英鎊。女發(fā)言人埃莉諾·羅斯告訴《星期日電訊報》,銀行主管同意今年年底前不接受任何獎金,以股份形式分紅。
  消息傳出,不少人對銀行不看實際和時機發(fā)獎金的做法怒火沖天。
  “銀行盛宴已終結,”反對黨保守黨有關財政問題的代表喬治·奧斯本對英國廣播公司說,“這些大銀行大量股權在納稅人手中,卻向高管支付大量現(xiàn)金獎金,這根本無法接受!
  政府眼下持有蘇格蘭皇家銀行68%股份、英國萊斯銀行集團43%股份。

  限薪呼聲高漲

  面對銀行業(yè)長期以來動不動就發(fā)獎金的做法,加上歐美不少國家紛紛限制銀行高管薪酬,英國國內要求改變銀行現(xiàn)有薪酬制度的呼聲隨限薪口號一同高漲。
  美國總統(tǒng)貝拉克·奧巴馬規(guī)定受政府救助的金融機構高管年薪不得超過50萬美元;德國政府除發(fā)布“限薪令”外,禁止受政府救援的銀行高管獲得獎金和分紅。
  英國首相戈登·布朗上周說,希望銀行有關獎金的決定能夠“反映經濟狀況和銀行業(yè)績”,“在我們眼下的計劃中失敗不受獎勵”。
  前任副首相約翰·普雷斯科特8日發(fā)動網上活動,以期獲得支持迫使受援銀行放棄任何獎金計劃,他斥責銀行此時大發(fā)獎金的做法“在道德和經濟層面實在過分”。
  兒童、中小學與家庭大臣埃德·鮑爾斯說:“我們的行動并非如一些人聲稱的那樣旨在解救銀行家,而是為了防止整個金融體系崩潰。作為回報,(我們)要求(看到)新的放貸和新的責任制度,結束重獎失敗的做法。”據新華社

歐盟:要學“美式限薪”

  據新華社電歐洲聯(lián)盟委員會發(fā)言人喬納森·托德6日說,委員會鼓勵各成員國借鑒美國總統(tǒng)貝拉克·奧巴馬提出的“限薪令”,限制接受政府救助金融機構高管的薪酬。法、英、德等國政府紛紛開始行動,一些銀行家還主動自律,自愿放棄獎金。
  路透社援引托德的話說:“歐盟委員會非常歡迎(美國政府)這種對金融機構高管薪酬設限的做法!睔W盟負責內部市場事務的前委員弗里茨·博爾克斯泰因對此表示贊同。他說:“沒有人反對為成功者發(fā)放高額薪水和獎金,但失敗者不應領取更多薪酬。銀行家們應該平心靜氣,總結失誤。他們應當吸取教訓!

中國:金融國企高管年薪擬限280萬

  本報綜合消息有媒體昨日報道稱,財政部辦公廳日前向各有關單位印發(fā)《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yè)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掇k法》規(guī)定,金融企業(yè)負責人總薪酬不應大于其對應的基本年薪的4倍,其最大值為280萬人民幣,最低年薪為2.5萬元。

專家視點

 

  易憲容:效益源自政府授權理應受限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發(fā)展部研究員易憲容認為,在經濟面臨困難的情況下,中國政府有必要仿效美國對金融類企業(yè)高管實施“限薪令”。“金融行業(yè)是壟斷性行業(yè),準入很嚴,如果在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高管憑業(yè)績賺得多沒有問題。在當前情況下,效益不是純能力、競爭力問題,而是由社會、政府授權獲得,國家應該對其薪酬嚴加管理!

  孫群義:薪酬由董事會決定不完全對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yè)委員會秘書長孫群義認為,就金融行業(yè)而言,薪酬由董事會決定不完全對,F(xiàn)在金融類企業(yè)出現(xiàn)天價薪酬,一定程度上是因為作為產權代表的董事會組成人員沒有盡到職責或者出資人管理缺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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