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平原菱角湖農場農田土地整理項目調查
民心工程為何引發(fā)民怨
    2009-05-11    本報記者:皮曙初 沈翀    來源:經濟參考報

  占地3.2萬畝的菱角湖農場位于湖北省荊州與宜昌交界處,在荊州市區(qū)通向農場的一條必經路上,“土地整理功在千秋利在當代”的藍色條幅在陽光下格外醒目。經過多年的發(fā)展,農場已經形成了一個小集鎮(zhèn),耕地條件相對優(yōu)越,去年的國家土地整理項目本計劃進一步加強這里的農田基礎條件,沒想到卻引來了群眾的連續(xù)上訪……

  土地平整簡化工序200畝耕地出現(xiàn)沙化

  4月中旬,記者前往菱角湖農場實地調查,農場四處都是縱橫相連、阡陌縱橫的綠色麥田,麥田深處屬于南湖一隊的一大片稀疏泛黃的大麥地顯得十分突出。周邊十幾名的群眾見是記者采訪,便圍攏了上來,農場南湖一隊的羅松柏順手從地里抓起一把泥土,用手一磨,泥土像沙子一樣散開。他說:“過去這片地里種的是小麥,土地整理后把好好的耕地整得沒法種糧食,只能種些經濟效益低、用作動物飼料的大麥。這種耕地里面還有,加起來大約有200多畝!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向記者講述了菱角湖農場土地整理項目的來龍去脈。楊開寧說,土地整理從一開始實施老百姓就不同意。南湖一隊、二隊是工程的第一標段,2007年下半年農場說不實施土地整理了,大伙兒秋季都種上了小麥,2008年春節(jié)剛過,項目未經我們同意就開工了,把地里的一季莊稼全毀了,沒有任何補償。群眾到處討說法,最后每畝地補了50元,連種子、化肥的費用都不夠,更不用說當年勞力白投了,收成都沒了。
  強行開工后沒多久,老百姓又發(fā)現(xiàn)工程施工工序與村里公示欄里張貼的工程標語不一樣。周學智曾擔任南湖一隊的農業(yè)技術員,他介紹,按標準,整理過程中要將耕地的表層土壤先翻到一邊,收集在一起,再進行土地平整,平整完成后將收集好的土壤鋪回去,這樣既平整了土地又不會破壞土地的耕作層。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根本沒有這么做。
  “施工時,我們看到的情況是進行土地平整時,鏟土機直接將高處的土向低處推,刨掉了田地的表皮耕作層。”周學智說,用這種方式進行平整,一般的耕地肥力會有所下降,過幾年也能恢復,偷工減料的行為暴露不明顯。但是偏偏南湖一隊的幾百畝耕地靠近沮漳河,歷史上是沙地,經過多年的耕作,沙地上逐步形成了60公分左右的土壤,能夠種植小麥等作物。由于這次的土地整理刨掉了這幾十公分的土壤,剩下沙土,也就只能種種江漢平原上少見的大麥了。
  周學智嘆口氣說,當初農場建立初期,靠著幾年的精耕細作這片荒地才成為良田,沒想到就幾天的時間又成了沙土地。現(xiàn)在種莊稼用化肥,再恢復成良田就難了,可能需要三十年或更久。

  新農田水利基礎設施使耕地受澇更重

  聽聞記者采訪,騎著摩托趕來的一位農民說,耕地沙化只是土地整理后的一個最直觀的后果,其實,這次的土地整理還給一千余畝農田帶來了不小的內傷。
  羅松柏解釋,土地整理沒有按照農場的實際情況進行開挖溝渠。農場位于江漢平原,地下水豐富,農作物以小麥、棉花為主,對灌溉的要求不高,關鍵需要解決排水問題,但是此次土地整理卻只對灌渠進行了硬化,排渠仍然是土渠,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排澇問題。
  與此同時,這次的整理填平了過去經過多少年農民根據(jù)歷史經驗和實際情況開挖的溝渠,重新按照專家設計的間距布置渠道,結果在土地平整后田塊仍然坑坑洼洼、高低不平的情況下,發(fā)揮不了作用。有些排澇渠道被布置在高地上,積水排不出去,形成了“鍋底田”。
  周學智告訴記者,去年夏季大雨,農場耕地普遍受澇。他家的29畝田地中有17畝受災,其中有14畝被農場認定減免了租金。而過去,這里的田地從未受過如此大的澇災,農場的農田基礎設施本來就比一般的農村好得多,即使在雨下得最大的1998年,造成農場減產的原因不是受澇,而是蟲災。
  記者觀察周圍的一些耕地,有些田塊正負落差達到50厘米以上,而土地平整的標準是一個田塊里正負落差不超過3厘米。
  據(jù)農民反映,整理后當年的棉花產量不增反減。作為江漢平原上的肥田沃地,過去的棉花產量正常年份都在一畝田500斤至600斤左右,而去年的雨澇災害并不算太大,田間卻漬澇得厲害,每畝只產出了350斤棉花,有些田塊更少。一些群眾說:“國家花了這么多錢,效果卻是打了水漂,耕地質量還不如之前的水平!
  群眾還向記者反映,項目工程質量也有問題,他們隨便撿起一根樹枝,就能撬起新修的田間小路里的石子,他們笑著說,“說是鋪的石子路,實際上像‘篩花生’一樣撒了一些石子。”
  隨后,群眾又把記者帶到一條剛剛做好的水泥溝渠旁,溝渠旁施工線還在,但水泥硬化的渠底已經開裂、剝脫,綠色的小草都長了出來。種種跡象讓老百姓覺得好好一個國家惠農工程竟然變成了“豆腐渣工程”。

  設計有缺陷施工標準低

  菱角湖農場基本農田土地整理項目包括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路和農田防護林四大工程,預算總投資3488萬元,全部為國家投資。項目在2008年開始實施,目前項目已基本完工。從工程總量看,土地平整設計施工一萬畝,實際平整了1.5萬畝,新建和修復田間道、生產道10萬余米,溝渠清淤近5萬米,灌渠基本上實現(xiàn)硬化,排渠也進行了疏浚,而且新增了6座55千瓦的排水大泵。
  面對群眾的質疑,土地整理項目業(yè)主單位荊州市荊州區(qū)國土資源分局土地整理中心感到委屈。中心負責人戈勇告訴記者,菱角湖農場項目是他們實施比較全面、比較完整的一個項目,在最近的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對監(jiān)理單位的一次檢查中,負責菱角湖農場的監(jiān)理單位被評定為“優(yōu)”。
  但是,當?shù)貒敛块T和菱角湖農場有關負責人也承認,國土平整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有些問題是在設計過程中沒有考慮到的,有些則是由于政策不配套造成的。
  戈勇說,菱角湖的土地整理應該是基本上按照設計要求完成了,并由湖北省國土廳組織的監(jiān)理方進行了全過程的質量監(jiān)督。但是,在平整當年,出現(xiàn)了部分地方下陷,使有些田塊高低不平,易受水漬,這個是在預先的設計中沒有考慮到的。由于菱角湖農場實行幾季輪作,中間沒有空歇,所以他們不能再進行平整,只能采取在田間挖小溝排水的辦法進行補救。
  他說,國家土地平整項目是全國一個標準,比如菱角湖農場和農戶更需要“排澇”,但是在國家的項目設計中,只有灌渠硬化,沒有排渠硬化,我們也只能按標準施工。有些設計在實際過程中根本無法到位,例如對耕作層進行翻轉的“表土剝離”,理論上很容易,但實際上在有些地段可以做到,有些地段卻做不到。
  他算了一筆賬,如果都實行“表土剝離”,僅土地平整這一項的成本就要翻番,每立方米土的整理費用就會從現(xiàn)在的4元提高到8元,那么1280元/畝的平整費用就遠遠不夠了。

  土地整理出現(xiàn)的問題是個偶然事件?

  其實,在施工過程中,菱角湖農場的管理人員已經觀察到土地整理項目確實存在一些沒有因地制宜的地方。他們表示,比如道路上鋪碎石,既不方便農民耕作,也不便于耕牛、農機下田,但是要全部鋪水泥硬化的話,成本又太大;農場基礎設施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在于排澇而不是灌溉,但按照設計方案,排澇設施的改善并不明顯;由于實際上做不到“表土剝離”,有數(shù)百畝田當年沒有形成新的耕作層,影響到了農戶的生產效果。
  菱角湖農場副場長、紀檢書記高華林說,但作為受益方,農場的主要工作是做好服務,使土地整理項目能順利推進,對工程設計、施工不方便提意見、提要求,指手畫腳。無論怎么說,土地整理還是能改善這里的農田基礎設施。
  他說,當?shù)靥厥獾牡乩憝h(huán)境導致農田整治項目的一些缺陷在南湖有集中的顯現(xiàn),可以說土地整理引發(fā)群眾上訪有一定的偶然性,總體來說菱角湖農場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效果還是不錯的。
  高華林表示,對一些農民的要求,農場雖然已負債累累但仍得自掏腰包解決。目前,按照每畝50元的標準拿出一百萬元補償項目區(qū)農民土地整理施工期內的損失;還對去年受澇災影響的耕地減免了當年的土地租金。
  他說,農場是兩頭受氣,土地部門搞好設計施工后也不會征求農場或農民的意見,交給農場的就是做好農民的思想工作,可農民反映的問題,農場又解決不了,也沒法提意見,只能是試著反映。
  高華林表示,菱角湖農場土地整理項目反映的一些問題其他地方也會遇到,目前施工標準太低是造成土地整理不徹底的一個重要原因,平整后達不到現(xiàn)代農業(yè)生產的要求,也沒有達到農民的預期,才造成了部分農民的不滿。國家在土地平整項目預算中給予施工企業(yè)的利潤本來就比較低,再加上招投標過程實施的是低價中標原則,一般在國家預算項目經費的基礎上再降20%,施工企業(yè)為賺取利潤,自然想方設法偷工減料、壓低標準。

    有關專家建議讓農民參與到土地整理項目中

  一些特殊因素暴露出的菱角湖農場土地整理項目中出現(xiàn)的問題,看似一個獨立事件,其實反映了我國國土整理項目中的體制性缺陷。就此,本報記者采訪了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江國華。他認為,菱角湖農場土地整理項目出現(xiàn)問題,直接緣于將農民的意見排除在工程整個實施過程之外,由于缺乏農民的意見、建議或要求,項目實施出現(xiàn)偏差。因此,江國華教授認為,糾偏的途徑就是在土地整理項目中引進公眾參與機制。

[背景鏈接]近年來一些地方出現(xiàn)的“整地”成“毀地”的事件

  陜西鎮(zhèn)巴縣580萬農田改造撥款卻使2000畝沃土變荒地

  2007年9月,陜西省鎮(zhèn)巴縣國土資源局開展土地整理工程,平整坡地,小田并大田,但一年下來卻使這里2000多畝耕地滿目瘡痍,原本好端端的稻田面目全非,不僅覆土20公分的承諾沒能兌現(xiàn),所謂的“三直一平”也沒有完全達到。整理后的耕地存在著明顯的坡度,完全接不上水,根本無法種水稻。
  據(jù)了解,這個項目是縣國土局從省里申請下來的,省國土廳共下?lián)苜Y金580萬元,但結果卻毀壞了農田。國土資源部調查認為,造成此事的原因是鎮(zhèn)巴縣黎壩鄉(xiāng)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存在設計不盡合理、施工質量較差、工期脫離實際、監(jiān)理監(jiān)督不力等問題。
  為此國土資源部專門發(fā)文,通報了陜西省鎮(zhèn)巴縣黎壩鄉(xiāng)土地開發(fā)整理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陜西省對該項目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通報要求的內容包括,要充分尊重群眾意愿,項目設計要征求群眾意見,吸收合理建議。堅持群眾對項目的監(jiān)督制度,落實項目實施前公告、實施中村民監(jiān)督、驗收時征求群眾意見等規(guī)定。要切實維護農民權益,項目實施堅持農民利益優(yōu)先原則,涉及搬遷與青苗補償不到位的,項目不能開工建設。(CCTV《焦點訪談》)

  河南汝陽:土地整理“半拉子”工程傷民心

  河南省汝陽縣陶營土地整理項目在該縣陶營鄉(xiāng)南寺村實施中存在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為,政府有關部門隨意改變工程中標施工單位,對工程不行使本應履行的監(jiān)管責任,2005年就應竣工的土地整理項目長期處于停滯狀態(tài),導致當?shù)卮迕竦纳a生活得不到保障,土地無法耕種,巨額工程款卻被“花”完了。
  南寺村的汝陽縣陶營土地整理項目是2003年度河南省投資土地整理重點項目。陶營土地整理項目預算工程資金416萬元,項目區(qū)土地總面積152公頃,項目工程包括土地平整、農田水利、田間道理等。
  據(jù)報道,經過所謂施工的土地平整度根本沒有達到工程標準,耕地上大小不一的碎石塊隨處可見,田間地頭沒有任何符合標準的水利設施,分布在農田中的三處水塘,其中一個水塘,深約5米左右,水塘內亂石成堆,另外兩個只能稱之為水坑,三個所謂的水塘四周沒有任何護砌,根本達不到蓄水和灌溉的作用。(自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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